學海書院(二)~台北萬華

2011051900:25

根據國家文化資產保存法對古蹟的定義

是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古建築物

遺址及其他文化遺跡。

 

(第三進的廂房是山長的宿舍,有花窗和拱門)

 

因古蹟具有當時的時代背景的縮影

具有歷史保存的價值和意義

藉著古蹟讓我們了解早期先民的生活型態。

 

(紅磚有深色條紋。)

 

古蹟的保存由政府監督及補助

我想是擔心由私人自行維謢或由企業認養

會因為無知或商業利益

造成過度開發而破壞原貎的情形。

 

(由廂房花窗上,可見第二進的圓光

~半月型的圓木,下可通風及透光入室內)

 

若没有珍惜保存,

即使再造也難恢復原貎

以致文化失去傳承,

使古典與現代的聯結產生斷層。

 

(一及二進間,通道及廂房間的重門及光線投射,

想像好天氣時一定很幽雅,如果不放雜物又能整理乾淨就更美了。)

 

學海書院是北台灣六大書院

唯一留存的建築,其歷史意義重要性

可做為研究清代的書院之建築藝術

 

(古樸的門扇)

 

讓我們對當時政府教育普及的態度的了解

這個建築的美在它的質樸而雅,

學院的功能充足

但是市政府並没做到督導與指導的功能。

 

(在其他古蹟裡很少看到這樣的活動窗

 

從一些破舊及自行維修的地方

看出古蹟的擁有者不一定具有相關常識

市政府任其老舊及自行維修

而變得古今陳雜的四不像

 

(這堵牆的磚塊尺寸,是日據時代以後砌的)

 

且修護的技術粗糙,看了令人難過。

要找一個傳統建築的匠師不易,

至少應主動提供足夠的資訊及補助,更要適時監督。

 

(牆面及地板都是後期以當時建材改建。)

 

這次在照相時,有些角度無法取鏡

因為在許多角落放置些破壞美觀的物品

可能因為無對外開放,

對於清潔的管理没那麼注意

 

(學生的廂房,樸實而美。)

 

尤其精美的木作和彩繪因此破壞。

如果學海書院因成危建,

甚至面臨拆除命運

真是文化之耻啊!

 

(早期木門的門斗,因太髒而縮小圖)

 

(進門的護龍馬背簡樸,磚是早期的尺寸。

馬背是屋頂下有裝飾圖案處)